關于紅河州2022年度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
紅河考區(qū)各位考生:
紅河州2022年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計劃于2022年5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舉行。根據(jù)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,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現(xiàn)就考試疫情防控相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考生須于考前3天提前申領“云南健康碼”和“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”,并于考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,并不得有外出聚會聚餐等行為。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(jiān)測管理,做好日體溫測量、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(jiān)測,持續(xù)關注健康碼狀態(tài),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(社區(qū))、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(電話附后)。
二、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《紅河州2022年度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》,下載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《紅河州2022年度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》。
三、考試當天,考生應至少提前1.5小時到達考點??忌M入考點前,應當主動出示本人“云南健康碼”“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”信息,出具本人考前48小時內(以出具報告時間為準)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。沒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,不得進入考點。
(一)“云南健康碼”為綠碼,“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”為綠碼且14日內未到過存在中高風險地區(qū)的城市(即行程卡綠碼中無*號標記),現(xiàn)場測量體溫正常(≤37.3℃),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考生,可進入考點參加筆試。體溫異常(>37.3℃)由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,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,能堅持考試者,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筆試。
(二)“云南健康碼”為綠碼,“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”顯示到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(qū)的城市(即行程卡綠碼中有*號標記)的考生,須提供筆試前3天內2次(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)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現(xiàn)場測量體溫正常(≤37.3℃)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,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。體溫異常(>37.3℃)由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,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,能堅持考試者,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筆試。
(三)近期有過邊境縣(市、區(qū))旅居史的考生,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2次(最近一次檢測應在考試前48小時內)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(四)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,須提供14天有效地集中醫(yī)學隔離觀察證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、考試前3天內2次(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)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現(xiàn)場測量體溫正常(≤37.3℃)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,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。體溫異常(>37.3℃)由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,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,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,能堅持考試者,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。
(五)考試當天,“云南健康碼”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。
(六)身體有其他異常情況的考生,需配合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做好健康風險研判,經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現(xiàn)場排查,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,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(yī)院就診排查。
(七)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,不能參加考試:
1、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無癥狀感染者,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。
2、現(xiàn)居住在封控區(qū)、管控區(qū)、考前14天內有病例報告抵邊村寨的人員。
3、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(yī)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,尚在隨訪及醫(yī)學觀察期內的。
四、考生自備一次性醫(yī)用口罩,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需要全程佩戴口罩,可佩戴一次性手套,并做好手部衛(wèi)生,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。
五、考試期間,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,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服從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安排,考試結束后按規(guī)定有序離場。
六、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(xiàn)身體狀況異常,經復測復查確有發(fā)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,由駐點醫(yī)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,具備繼續(xù)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。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,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(yī)院就診排查。
七、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、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,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,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。
八、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,考生進入考點內,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,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(yī)用口罩。
九、近期到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(qū)城市、有邊境縣(市、區(qū))旅居史、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,建議在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進行一次核酸檢測,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(社區(qū))和考點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。
十、如考試前出現(xiàn)新的疫情變化,將通過紅河人才網(https://www.hhzrc.cn/)及時發(fā)布補充公告,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,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。
十一、考生應知悉告知事項,遵守相關防疫要求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、接觸史、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、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,取消考試資格,終止考試;如有違法情況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州級及考點縣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電話
州級0873-3737916
個舊市0873-2122585
蒙自市0873-3699120
建水縣0873-7655070
金平縣0873-5435032
河口縣0873-3563369
州級及考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電話
州級0873-37325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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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自市0873-3718891
建水縣0873-7662405
金平縣0873-3041459
河口縣0873-3124264
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2年5月9日
文章來源:https://www.hhzrc.cn/Article/Index/Index/show/id/10819